发布日期:2024-07-05 12:49 浏览次数:
现将《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福清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福清市关于福建省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细则的函》(融农〔2024〕294号)予以公示。为了支持引导我市海洋与渔业产业集聚、加强海洋渔业产业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推动海洋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福建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81号)下达我市补助资金3000万元用于补助元洪投资区内海洋渔业产业项目建设。请元洪投资区内符合实施细则、有意愿申报的企业,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八份,电子文档的光盘一式两份)提交至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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