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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工作专班在行动丨“全国放鱼日”开展增

发布日期:2023-12-27 15:04 浏览次数:

  原标题:“7+1”工作专班在行动丨“全国放鱼日”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助力渔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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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推进渔业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全国“放鱼日”同步增殖放流的通知》要求,6月5日,市渔政部门在旄儿港水域开展2020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为保证放流鱼苗质量,根据《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程》要求,市渔政部门多次赴东林沈氏水产苗种场监督鱼苗繁育过程。4月23日,市渔政执法人员到苗种场现场监督苗种产卵、受精、孵化等过程,并同工人师傅们一起参加劳动,从网箱中捞起受精卵,再把受精卵放入孵化环道,保证了鱼苗质量。

  5月20日,市渔政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苗种场检查鱼苗培育情况。现场查看公司的苗种育苗设备设施、水产养殖记录、渔药品仓库管理情况。并从池塘中捕捞夏花苗种作为样品,随机抽取几条测量鱼苗是否达到放流规格要求。

  放鱼前,进行打样,对鱼苗随机抽样,测量其规格,确保符合增殖放流规定要求。

  放流全过程都在局组宣人事处、纪检组等相关处室(单位)及湖州电视台的监督下进行。

  本次活动共向苕溪水域投放草鱼夏花850余万尾。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我市已连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长达20多年,向我市天然水域投放鱼苗数亿尾,有效恢复了我市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种群数量,维护了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平衡,确保我市渔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市渔政部门将加大增殖放流后附近水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水域内的违规渔具清理和执法检查,强化增殖放流苗种数量和质量监管,做好后续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确保放流效果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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