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5/2160—2023)(以下简称“标准”)福建省强制性地方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规范全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推动水产养殖业的高质量发展。
福建是全国渔业大省,水产品总产量居全国第三位,其中水产养殖产量超过总产量的三分之二,水产养殖高质量的发展趋势对水产养殖业尾水治理标准制定提出了迫切要求。
据悉,该标准规定了封闭式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结果判定、实施与监督等内容,适用于福建省域内工厂化水产养殖、提水式海水池塘养殖以及养殖水面面积6.67公顷及以上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池塘养殖等尾水排放管理。(记者沐方婷)
新华社福州5月30日电(记者涂洪长)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从6月起,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全省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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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项目将充分考虑当地池塘类型、养殖品种、生产模式等,科学设计进排水、尾水治理模式及其配套工程,结合实际打造生态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规模...
人工垒起的标准化育种池井然有序,供氧管道、加温管道、进出水口等设施蓄势待发,一个现代化、科技化、智慧化的水产养殖基地正呈现出来。 近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