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共五章三十五条,重点从职责分工、养殖管理、监督管理、执法管理等方面对水产养殖活动进行规范,明确县农业农村委负责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的监督管理,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水产养殖设施用地的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经营者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强调从事水产养殖生产应当配置与养殖水体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禁止采用投放化肥、粪便、动物尸体(肢体、内脏)、动物源性饲料等污染水体的方式从事水产养殖。要求县生态环境局每年对连片30亩以上养殖场(户)进行1次以上尾水抽样检测,有关乡镇(街道)建立“一场一干部,一月一巡查”监管机制。
《办法》明确水产养殖场养殖辅助设施用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从前期选址、协议签订、备案审查等方面细化了办理用地手续的程序。(出处: 重庆渔业)
六十个个春秋,几代人风雨兼程、几度沧桑,构建起浙江省水产类专业学科体系设置最完整的学院,挑起了水产专业人才培养、渔业科学研究和渔区社会服...
《办法》共五章三十五条,重点从职责分工、养殖管理、监督管理、执法管理等方面对水产养殖活动进行规范,明确县农业农村委负责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
根据各省级人民政府已颁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有关数据统计,规划至2030年,全国共划定水产养殖的养殖区约3.5亿亩、限制养殖区约6.2亿亩和禁止养殖...
目前,全国水产养殖的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三区划定已基本完成,水产养殖功能区划得到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据悉,经过5年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