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田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19〕4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农综〔2019〕127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闽农建函〔2021〕77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明溪县、建宁县和清流县共15个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详见附表)经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了评审,现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有悖项目申报规定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如不存在影响申报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批复实施。
3、通讯地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三元区丁香新村49幢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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