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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三明水产吉林鱿鱼丝含二氧化硫 经销商被处

发布日期:2024-06-20 15:47浏览次数:

  6月29日,天津街工商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认定经销商已构成了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除没收剩余丝和违法所得外,对经销商处以十倍罚款。

  29日,吉林市天津街工商所的工作人员称,这是他们面临*尴尬的问题。据天津街工商所严传英所长介绍,对可疑产品进行检测,需要财力支撑。送检一个批次的样品需要2000块钱。为几元、十几元钱的食品,掏2000余元的检测费,很多工商所都觉得吃不消。即使送检,往往只能检测一个批次的产品,但是不等于说别的产品批次没有问题。无钱检测,成为工商执法中*尴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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