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27 16:13 浏览次数:
原标题: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水产养殖业务新增产能的 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于近期通过收购股权、收购资产及自建等形式进一步提升鳗鱼养殖产能,预计新增养殖基地投产后将增加年产能超5,000吨。
公司鳗鲡生态智慧养殖业务是基于公司全产业链战略布局和水产养殖产业规模化发展的需要,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作为中国渔业协会鳗业工作委员会会长单位和中国渔业协会种苗分会副会长单位,公司正不断夯实鳗鱼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地位,进一步加快八大渔业产业集群建设,立足福建,横跨广东、广西、江西、湖北、湖南、安徽、浙江等省,加速推动两大万亩产业基地、十大食品基地建设,有力有序稳步推进鳗鲡数字化、智能化全产业链布局,着力打造“养殖规模最大、智慧水平最高、生态效益最优、综合实力最强”的国家级现代农业(鳗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截至目前,公司福建、广东、广西、江西、湖北等养殖生产基地均已投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于近期在福建宁德、南平、三明、江西高安及上饶等地区,通过收购股权、收购资产及自建等形式进一步提升鳗鱼养殖产能;同时,公司同步加快推进自有八大渔业产业集群工厂化循环水生态养殖基地的建设进度,预计新增养殖基地投产后将增加年产能超5,000吨。公司鳗鲡生态智慧养殖业务受益于较高市场景气度,叠加公司养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加快推进和产能的有效释放,将持续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利润贡献。
当前,鳗鲡产业已发展成为全球性产业,面向全球消费市场;同时,鳗鲡产业也属于国家政策支持产业,市场和产业发展前景良好。未来,随着公司三产融合发展的战略前瞻性布局及产业链一体化优势的发挥,公司将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营收的快速增长和市场版图的跨越式拓展,有力有序稳步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构筑产业链合力,致力于打造世界级鳗鱼全产业链食品供应链平台,为世界海洋食品产业树立典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拟于2023年2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其他增持主体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合计105万股。
●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887,237元;其他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671,569元。
●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增持主体将在年报窗口期(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27日止)结束后按照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披露的增持计划继续实施增持。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公司部分董监高、核心管理人员。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陈庆堂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887,237元;其他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671,569元。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
(二)公司核心管理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张蕉霖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76,000元;邱金谋先生未开始实施增持;陈玉顺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52,50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窗口期买卖本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其他未完成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将在窗口期(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27日止)结束后按照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披露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参与本次增持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规、规则制度的规定,在增持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实施增持。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