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9-07 11:00 浏览次数:
关于选聘吉林市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资源保护)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政府采购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财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安全优先、科学评估、权责统一”的基本原则,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含招标代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参与选聘的代理机构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
对吉林市农业农村局采购“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资源保护)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招标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依照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招标代理范围:包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备案、发布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开标、评标,提供招标前咨询以及招标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招标代理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和吉林市现行有关规定。
按照企业规模、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办公环境、业绩、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要注明报名单位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开标方式:招标代理公司将密封好的报名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于开标前带到会议现场,并结合报送资料进行陈述。
4.报送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在吉林市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的注册备案证明截图。(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根据公告规定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报送资料一式两份标清正副本,装订并密封包装,加盖密封章,所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中标后,需提供原件校验)
5.评 标:由吉林市农业农村局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对评标过程及结果持有异议,向吉林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