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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明水产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至

发布日期:2025-05-20 01:16 浏览次数: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09〕60号)和《嘉兴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嘉政办发〔2005〕58号)精神,市农业经济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对第一至第十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全面监测,同时开展了第十一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

  经监测审查,五芳斋集团等156家企业运行良好,龙头带动作用明显,监测合格,保留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嘉兴市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监测不合格,取消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经对各地推荐申报的农业龙头企业考核评审,市政府同意确认嘉兴市正泰食品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为嘉兴市第十一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希望上述农业龙头企业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努力提高企业经营和竞争能力,为促进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实,积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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