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08 12:58 浏览次数:
日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市、市公安局、市、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表扬全市政法系统“巾帼最美”的通知》(明妇〔2024〕2号)文件。
石音音 沙县区人民审管办副主任、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二级法官
希望受到表扬的“巾帼最美”再接再厉,履职尽责、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在执法司法战线再立新功。希望全市妇女和广大政法系统女干部、女职工要认真省委深化拓展“三争”行动部署和市委“四领一促”工作要求,以受到表扬的“巾帼最美”为榜样,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开拓创新,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与维权的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以实际行动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发挥“半边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