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30 14:15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关于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的工作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渔发〔2021〕13号)的有关要求,我部开展了2023年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活动。经各有关县市省逐级审核,省级验收公示、择优推荐以及我部公开征询意见,共有109个申报主体符合创建标准。现将《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2023年)》(见附件)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2021年)》的通知
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农业农村部校)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农业行业分会)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农民体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