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15 22:41 浏览次数:
据国家统计局三明调查队统计,2018年2月,全市CPI同比上涨3%,涨幅比上月扩大2.1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高0.2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3.1%,农村上涨2.7%,消费品价格上涨3.6%,工业品价格上涨2.1%,服务价格上涨2.0%。1-2月同比平均上涨2%,居全省九地市第三位。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有:
一是受春节因素和气温偏低双重影响。受春节前后阴冷天气影响,部分农产品的生产和运输成本上升,加上春节期间需求量和消费量增加,食品价格同比上涨6.8%,影响CPI上涨约1.38个百分点。其中,鲜菜和鲜果价格分别上涨25.9%和18.8%,水产品和禽肉类价格分别上涨12.6%和3.5%,这4项生鲜食品合计影响CPI上涨约1.28个百分点,贡献率达42.7%。
二是春节前后出行人员增多,推动交通旅游价格上涨,飞机票和其它交通费价格同比分别上涨9.1%和12.3%,旅行社收费和宾馆住宿价格分别上涨6.3%和1.4%,这4项合计影响CPI上涨约0.14个百分点。
三是春节期间务工人员集中返乡,人工费上涨,鞋类加工服务、家政服务、美发和车辆修理与保养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3.4%、16.4%、12.3%和6.1%,这4项合计影响CPI上涨约0.11个百分点。
四是受春节错月的影响。今年春节在2月份,而去年在1月份,春节错月导致2月份的对比基数相对较低,加上春节前后食品和服务价格环比上涨导致CPI同比涨幅扩大。据测算,在2月份3.0%的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影响约为1.0个百分点,新涨价影响约为2.0个百分点。(邓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