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10 18:54 浏览次数: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漳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关于同意调整三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和民政部《关于变更相关行政区划代码的通知》要求,根据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我厅确定了漳州市龙海区、长泰区,三明市三元区、沙县区及所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原龙海市长泰县、三明市梅列区、三元区、沙县及所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代码撤销。现将新的行政区划代码通知如下:
请你们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行政区划代码的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