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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执法总队在三明开展水产养殖用药执法行动三

发布日期:2023-10-29 20:10浏览次数:

  此次执法行动,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样、快速检测等方式,对将乐县和沙县鳗鲡养殖场和渔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检打联动。检查中,执法人员仔细查阅了各场的生产、用药、销售三项记录及相关信息上传录入“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平台情况;现场查看饲料库和药品房,排查购买、存放和使用禁用药品的安全隐患。同时,水产技术人员现场随机抽取了养殖鳗鱼、草鱼、鲫鱼进行快速检测,经检测4家养殖生产单位的检测样品6份均合格。

  今年5月,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水产养殖用药专项执法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渔业执法机构积极开展水产养殖用药检查,加强与渔业监测机构和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的协作联系,开展检打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印制专题宣传材料,广泛宣传《福建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养殖用药、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生产记录、养殖证等相关规定,切实提升渔民群众依法养殖,合法用药自觉性,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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