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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批发市场关于在腾云村第三届年货节秦腔演

发布日期:2025-04-06 07:36浏览次数:

  腾云村第三届年货节秦腔演出将于2025年1月20日至25日在定西农产品批发市场举办。为保障活动现场空域安全,确保活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低慢小”飞行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具有低空飞行、飞行速度较小、不易被雷达发现等特点。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是指使用“低慢小”飞行器进行除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和公共航空运输飞行以外的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矿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援、气象探测、科学实验、遥感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方面的飞行活动,均属于通用航空飞行活动。

  凡是在上述时间段和管制区域,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无人机等各类“低慢小”飞行器,一律不得升空飞行。

  如因活动特殊需要,需使用无人机拍照摄像的,需报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审批同意,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获批准后可在规定区域及时间内飞行。

  (一)报备提交资料:无人机型号及序列号ID、飞行区域、飞行时间、操作员身份证明、联系电话、操作员培训合格证或执照。

  (二)报备地点: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治安管理大队501办公室(安定区西岩路2号),联系人:马警官()。

  在此期间违法违规起飞、升空的“低慢小”飞行器,公安机关将使用无人机反制设备迫使降落,并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航空法》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在此期间,广大市民可对未经批准私自升空飞行的行为积极进行举报,举报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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